有缘一定能见到的,有孽也行。影片从一开始就在讲述相见与错过。似是无边的黑夜笼罩着旺角,在旺角中的相遇,本身注定是罪孽。故事只是在一天中展开,导演以高密度的写实手法向我们展示了旺角浮华之后的罪恶,警察,杀手,黑社会都只是在旺角黑夜中蜿蜒残喘的生命线。生命的交点处,便是宿命的开始与终结。
看这部片子时一直有种荒凉之感,残酷的纪录片手法似是让人亲身经历种种恶行,手提式摄影机纪实般地摇晃,给人巨大的压迫之感。影片中间的一段平行镜头运用地非常到位,苗头和来福的场景以胶片运动式交替出现,同样是分离,苗头的美好属于过去,而来福则是在憧憬着未来。整部片子没有阳光激情,即使是吴彦祖与张柏芝的微妙感情段落也显得忧伤脉脉。影片的音乐也颇具特色,紧凑的鼓点和苍凉的弦乐在影片中运用得恰到好处。导演选择的是最低的宿命起点,来福是为寻仇和寻爱人扮演杀手,丹丹没钱而当妓女。电影中出现出现了很多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警察办案时不时传来的背景人声不断点明主题,寻仇的小混混戴着圣诞帽恰恰是对"平安夜"这一名词的讽刺。苗Sir在最后关头解救同伴时的一声大喊分散来福的注意力,同时也表现出潜意识中的恐惧(曾经因杀死犯人而不安)。剧中的每个人都有独物鲜明的一面,这得益于剧本的锤炼和演员出色的发挥。剧中主要人物每个人都可以独立成为一条线索,当这些线索交织时就有不断的火花绽现。善与恶,警察之间的代沟,金钱与良心,诸多因素使得整部影片具有鲜明的层次感和良好的叙事基础。
纪录片+宿命主题,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戏剧反差。无法抗拒的苍凉无奈。如此的直白让很多人猜到了结局也无法接受结局,但还是强迫自己看下去。有过生活辛酸的人,会对当中许多情节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旺角黑夜是人心中的黑夜,这黑夜铁打般存在,如磁场般流动在繁华的罅隙中,流动在人们的眼神触碰间。当苗头向刚刚误杀犯人的毛头警察志彬伸出手说:我们都是一样的人了。黑暗中闪烁的警灯在他们身后显得脆弱无力。片有有许多象征意味的电影手法,年轻警察的先行先死,周围同事对苗头立功前后的态度反差,善良的来福多次放过敌人最终结局悲惨,老六过于贪婪最终将失去亲人。还有类似于对生活的反讽:来福是个杀手却被杀,苗头为救同伴不得不再次枪杀“犯人”,而在来福的枪口下一动不敢动的,正是平日里脾气最火爆的悍警……片末的黑白处理用得非常巧妙,让影片整体趋势显得厚重,也淡化了来福脸上的血迹,毕竟这并不是一部暴力电影。黑白背景中更是把所有主人公推到最后"孽"的风头浪尖,也是影片最后一个高潮。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来福临死前伸出的手,苗Sir想握住却最终错过。苗头不知道来福的女友的生命在同一刻终止了,但我相信这又是他心里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记。苗头在本片中是最有职守的警察,工作负责,危险任务要一个人冲锋在前,因误杀了一个犯人而一直良心不安。握起来福的手也许是对他自己的一个救赎,而最终这种救赎没有在他和来福身上同时发生。
不可否认的是导演某些时候过于追求严密的戏剧逻辑而导致部分情节不够明朗。所有人的过去基本都是角色台词表现的,虽然这最大限度地突出了电影主线的地位,却有着纪录片式艺术电影的通病:主角太多而角色无法完美地丰满,每个人都只能表现出角色在特定环境中的性格特征,造成观影者"二度创造"的困难,难以产生对角色的代入感。虽然导演在剧本上也做出努力,来福与丹丹的微妙感情是影片的一个侧重点,但两人间的一些对白还是给人以生硬之感,来福的那句:“我没读过书,但我看过一部电影……”更是让人哑然失笑。
影片仿佛从头到尾只是客观地讲了一个并不特殊的故事,与其它许多港产黑帮片相比,少了机关算尽的勾心斗角,少了激烈的枪战场面,片中黑帮的最高层也仅仅是两个不大不小的头目。所以《旺角黑夜》只是一部文艺片,它借用了商业片的题材,纪录片的手法,导演通过电影帮助观影者从某个角度了解了人性与命运的纠杂。本片获得了2004年台湾金马奖提名,2005年年初获得了香港金像奖最佳编剧、最佳导演两大奖项。
旺角。一个我只在电影中熟悉的地方。那个地方,是全球人口密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每天都发生着醉生梦死的故事。有诱惑。有鄙陋。有欲望。有罪孽。有窒息。也有亲密。最后,还有一记记的枪响。嘈杂。喧闹。动荡。为着生存与梦想的四处奔走,都在漫漫踱步中溢出。然后,又在漫漫踱步中被冻结。
那一夜,在奔跑中,背后的一记枪响,那一个持枪的大陆少年,绝望地倒下。手中的颤抖没有得到温暖的碰触。
电影里面告诉我的,黑帮混杂的香港旺角是一个罪案不断衍生的地方。每一天,每一刻,都有鲜血的滴落,都有生命的终结。没有尽头。局面近乎失控。人心惶乱。
我看见的。是画面的一个黑白。是手中一个被无力摔出的十元硬币。砸缀在脸上,掉落在地上。缓慢地滚动。最后跌落进街边的一个下水道。落控。无声。在街头。在巷尾。听见。女人和男人同样在哭泣。
街头的一次偶然争吵,局势在瞬间就膨胀到一个无法控制的地步。警察也束手无策,唯有和时间竞步。两个开始火拼的黑帮。一个来香港寻女右的内地枪手,他叫来福。一个赚够钱已经打算回乡的妓女,她叫丹丹。一群在平安夜事态的重压下的暴躁警察。人物。事件。在尔东升的手下不经意地交缠在一块,在24小时的最后一个白天与黑夜里,线索,环环相扣,最后汇成一条平行线。
白天的廉价酒店里。妓女。烂仔。来福救了丹丹。从白天到晚上,从金钱到情感,他们开始在街上流亡。来福差点就要杀了同乡见利忘义的老六。丹丹的突然出现。还有一句话。不要试。丹丹惊惶地对来福说。一次又一次。
来福放下了手中的暴戾。看不见血液。只有污浊还在徘徊。黑夜还在默默的继续,似互已经开始平静。
做事情前先想想的三秒钟,为自己,也是为家人,为认识的人,为不认识的陌生人。只要一个三秒钟就已经足够了。三秒钟。是很长,还是短。我知道的,在一个一分钟的里面就有二十个三秒钟。我也知道的。只是在有的时候,命运总是会跟你不经意的开着玩笑,将你这一天里面本可以随便拥有的无数个三秒钟藏在你的身后,猛然的一个转身,再一次转身,依旧不让你看见。
命运。掌纹。在一天的时间里面,相见的人,遭遇的事情。是缘分还是是孽障。一把已经被自己丢弃的手枪。从垃圾桶里被拾遗起,恍乱。然后,枪握在手中,被无奈地扣响。一个年轻而冲动的警察向前跑来,他的喉咙间涌出浓而稠的血。倒下。那是一场不可避免的孽,生命在便利店的旁边已经不可避免地残落。
开枪的来福,满头已是的血淋淋,慌乱地奔跑着。其他的警察涌上去。向无边的黑暗奔跑着。只是,奔跑。瘫坐在楼梯间的丹丹只能是哭泣。诡异的。卑贱的。高贵的。生命的都在一个哭泣的瞬间存活与幻灭。无法抽离。
牵引的,是在原地来回地自转,等待一切的完结,来福无助地对追赶的警察狂吼着。你们为什么要追我。为什么。他在宣泄,枪在手中被举起。那一夜,奔跑中,背后的一记枪响,那一个持枪的大陆少年。绝望地倒下。手中的颤抖没有得到温暖的碰触。身旁开枪的警察没有敢伸出手。染血的手。同样在颤抖。清晰浮现在脑海中的那张无助的僵直表情。梦醒。烟灭。渐行渐远。
纷繁而复杂的冲突过后。人影依然闪动。寻找的梦想则无人知晓地陨灭在心中。旺角的二十四小时之旅亡结,静静等待黎明的曙光。我看见的,依旧是黑色的深渊。
黑夜。是宿命的被遗忘与被拾遗。是宿命的挣扎与逃离。人是否还能够寻求黎明的到来之时的自我救赎。即使只是不为人知卑微地生活。继续,寻找一天又一天的二十四小时,我看不清。看不明。生命一半是坦途,一半是险途。世事的无常。是在旺角的一个黑夜,反反复复,一次又一次,在城市的面里,伴随着无尽的夜色和黎明到来。繁丽而华美的一个转身,将黑暗和罪恶掩藏起。
枪响过后是痛入心扉的沉寂。我知道。悬浮着。是命运继续在边缘的游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