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的中文片名让我想起了美国西部片里的悬赏通缉告示。“Wanted”,“望得的”,希望得的东西可以有很多呀,为什么只能是通缉犯呢?难道片名的译者也是俺天朝9区DVD的字幕小组成员,习惯性地不看画面就根据SRT直译了?
吉布森紧张时的心跳数百下让我想起了杰森·斯坦森的《怒火攻心》。可是肾上腺素都提到了,却没有发展出一场轰轰烈烈的激情戏?这也让人颇感意外和不满。毕竟观众在这方面的联想能力和需求都是很强烈的。特别是考虑到女主角的扮演者是安吉丽娜·朱莉。
福克斯在吉布森的第一次执行任务失败后的说服教育工作让我想起了《热血警探》。记得看完此片后我曾发帖子说过,胖子问天使为什么要当警察时天使的回答是英国人对好莱坞类型片模式的一种幽默的嘲讽。当时有人回帖说根本没有看出这层意思来。而本人也因为想不出具体案例而一时语塞。这次终于让我发现了。注意,该模式的一大特征是:一定要说他(她)小的时候……
会拐弯的子弹让我想起了保龄球的飞碟打法。可如果按照弗里曼老头的说法——这种弹道的产生是受枪手的直觉所驱使,他们为什么要在开枪时做出一个十分夸张地甩臂的动作呢?难道要借助甩臂所制造的动能,与子弹划过枪膛的动能合二为一产生出诡异的弹道曲线?姑且抛开在物理层面上是否解释得通,它岂不是已经否定自己的刚刚说过的“意识直觉”论?因为,既然是直觉是意识,为什么要改变动作模式呢?……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导演自己也对“直觉”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是很有信心,而必须要靠演员超酷的肢体动作来壮胆。不过,可以肯定是这种技术在时下的海峡两岸应该没有市场。我们所追求的是“截弯取直”。
猎杀坐着防弹车的目标时,汽车的空中翻滚让我想起了另一部由杰森·斯坦森主演的电影《非常人贩2》。在那部影片中斯坦森是为了摘除车厢底座的炸弹,而本片的主人公则是为了避开防弹玻璃下手。不过有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他为什么不发射会拐弯的子弹?为何这项刺客联盟的专利技术突然没有了用武之地?对此,本人必须尽量克服以往的惯性思维——即导演为了让特效师傅们多些活干而忽略了逻辑一致性——而要结合本片自身语境作一个更合理的解释:就和飞碟打法所掷出的保龄球一样,拐弯的子弹也只能在X轴上进行各种曲线运动,而在Y轴上它无能为力!
头号敌人把摇摇欲坠的吉布森拉上火车一场戏让我想起了《断箭》。飞行员在搏斗中夺下了女警察的枪然后又把它交还了回去,从而一举消除对方疑虑和戒心。虽然不是很欣赏那位女演员的表演,但必须承认这场戏的角色动机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本可以用枪打死你但没有,还把枪换个你。这就是最大的善意。可为什么《刺客联盟》的主人公在相同的境遇下,却没有做出相同的抉择呢?是因前面仇恨的灌输过于强烈,还是因为拉他的不是女人所以缺少男女之间那种微妙的情感互动?无论如何,对这场重头戏的处理不是很满意。编导应该可以构思出更好的,让片中角色更别无选择的情节来。
好莱坞类型片中最忌讳就是重复。虽然一个导演可以在自己的影片中大量的复制借用其他影片的经典桥段,但切记不要重复自己的情节。本片引子部分的超级华丽的狙击弹道特效闪回,除了满足观众的眼球之外,从叙事的角度上也起到了伏笔铺垫的作用。特别是那个被踩在猎物脚下的大大“X”更是一种视觉母题。它在提醒观众后面将发生与前面极为相似的情节!所以在结尾处,当反一号人物低头看到脚下的X时,电影实际就应该结束了。根本无需再一次进入特效闪回。讽刺地是,这种画蛇添足的错误在影片中也“重复”了两次。吉布森在福克斯的陪同下第一次出外场,结果站在火车车顶的他没有勇气下手。那么,在福克斯的长篇大论的开导之后,导演应该如何去表现吉布森的变化?当然只需一个被杀对象倒地特写镜头即可。有什么必要将两人站在车顶的戏又重复一遍?……在省略手法运用上,古典影片可以举出无数经典案例,新片中的《老无所依》也堪称典范——具体参见本人的博文《老无所依》的省略。而因开头的铺垫,省略了杀手在结尾处的第二次刺杀画面的《罪恶之城》,则可以作为本片导演的第一候选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