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朋友家看了《守法公民》,我第一眼看到DVD封面的时候,还以为主演是克里夫欧文。看了以后才发现居然搞错了,是杰拉德巴特勒。然后发现克里夫欧文和杰拉德巴特勒长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像。
《守法公民》说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主角的妻子和女儿被歹徒杀害了,但是法庭却放过了元凶,于是主角开展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和这个案件相关的人,最后,自己也难逃一死。
我比较喜欢看复仇的故事。当自己在正常的环境中得不到公正的对待的时候,用复仇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力以及自己的公正是值得同情的。我有时候甚至会赞赏复仇,因为这是一种道德勇气的体现。当复仇成功以后我同时也能够体会到主人公的那种快意。
不过,《守法公民》中的复仇,我却丝毫没有这种感受。主人公杀死了罪犯的时候,残忍的把他肢解了——我想,他承受了太多的不公,这只是一种发泄,而且罪犯本身罪有应得,不必给他太多的同情。
当他杀死女法官的时候,我想:这也可以理解,谁让这个法官宣告罪犯无罪的呢。
当他把光碟寄给主控官的女儿的时候,我想,这就过了,主控官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给他公正的对待,但是把他的女儿扯进来可就有点“小人”了。
当他杀死同屋的犯人,当他杀死主控官的同事的时候,以及当他想要杀死更多的人的时候,我想,这大约不仅仅只是复仇了,他也许同时也在享受杀人的快意。
过分的复仇,绝对难以得到认可,有一个词叫做快意恩仇,但是只为了快意的话,一个人的行为就很容易转为滥杀无辜了,从复仇到杀人狂也许只在一念之间。